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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最新回顾(发布时间:2010-4-14 10:35:41)
--  作者:黄献华律师
-- 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“老赖”依法被判刑
拒不履行法院判决
“老赖”依法被判刑
2010-4-14 来源:人民法院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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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本报温州4月13日电 (记者 孟焕良 通讯员 华 剑)今天,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判处被告人黄为领拘役一个月。

  2003年,黄为领在与陈先生做生意时拖欠货款96500元,后陈起诉至法院要求黄为领偿还所欠货款,双方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:由黄为领分期归还96500元的货款,法院制作调解书予以确认。因黄未履行义务,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法院向黄为领发出执行通知书,要求其在三日内缴纳执行款。黄、陈后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,由黄为领先支付陈先生6500元,余款9万元按原调解书规定执行。但在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前两天,黄将其一处房产以32万多元转让给他人,并办理了该房的房产所有权及土地所有权转让手续。且黄在此后也未偿还债务,致使法院调解书无法执行。直至2009年6月18日黄被抓获后,其亲属才代其归还人民币6万元债务,尚有人民币3万元债务未偿还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,黄为领的亲属又代其归还余款人民币3万元。

  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黄为领负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调解书的义务,在法院强制执行期间,擅自变卖财产,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。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,且已履行全部义务,酌情予以从轻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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